我的工作對外來說,是一件待遇非常不錯的工作。
不過今天,我第二次有了辭職的念頭。
工作有分好壞,但薪資比責任優渥許多的「涼缺」,是只有天之驕子及無預知人才會碰的到的,無論公家單位或是民間企業,幾乎沒有這樣的職缺了。
時常酸公家單位都是得過且過的人,都沒有想過自己現在生活各式各樣的方便是怎麼來的,以前的公家單位的確是如此,但現在可不一樣了, 以前民間薪資水準較高的時候,公家單位的員工的確「部分」比較過的沒壓力,但隨著綁在公家員工身上的法定責任越來越重(比如說政府採購法)
現在的公家員工頂多就是比較沒有丟飯碗的壓力,但承受的民間壓力卻是越來越大,而且幾乎都沒有成就感可言。
沒有成就感的工作,做起來是很痛苦的,我第一次想辭職,就是源自於這一點。
而現在讓我想辭職的原因,是在於風險。
任何工作都會有風險,有大有小,而我發現我的工作,風險管理角度上雖然輕微,但就跟反核人士對核電廠的看法一樣:萬一出事了怎麼辦?
福島核災被認定是人禍,核電廠之所以能控管風險,是因為有著SOP行程,但311大地震發生後,政府因為一下子的猶豫,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大錯。
而為什麼政府會猶豫呢?因為他們不想損失一座核電廠,當利益想法凌駕在SOP之上,那SOP就沒辦法發揮作用,所以原本可以避免的災難發生了。
所以,我覺得我有必要好好審視一下這個風險發生的可能性。
結果就是,我覺得我不能接受這個風險。
不過已經35歲的我,是不能說辭職就辭職的。
但我有必要跨出那艱難的一步了,為了以後能離開這裡做好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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